当前位置:首页/公告公示

关于呼伦贝尔市等重点地区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(第51号)

发布时间:2021-12-08   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特大

  关于呼伦贝尔市等重点地区

  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

  (第51号)

  截至11月29日12时,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8例,新增一高风险地区(东山街道办事处怡园社区),一中风险地区(南区街道办事处阜城社区)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讷河市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。该名感染者11月23日及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活动。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,现通告如下:

  一、11月14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,11月15日以来有通辽市,11月24日以来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,以及与确诊病例(含无症状感染者)有轨迹交叉人员,要立即向所在村(社区)、单位、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入住酒店报告,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隔离管控、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。

  二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、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。旅游、出差来锡返锡人员,请及时主动就近选择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,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

  三、谨慎从国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,尤其避免自行网购、代购、海淘进口冷链食品。如购买到相关地区发出的邮递物品,接触前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包裹、商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,快递的表面包装不带入室内。

  四、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,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,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,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。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主动接种第三针剂加强针,并积极配合做好3-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。

  五、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少聚集、不扎堆,保持社交距离、佩戴口罩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。并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,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、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 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  2021年11月29日

  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感染者报告的城市

  (截至11月29日)

  附:各市(县)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�

  附:我市24小时核酸检测医疗机构信息�

  附:我市开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�

来源:无锡发布

网站地图| 联系我们

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

苏ICP备09024546号  公安备案号:32021102000707  网站标识码:32020000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