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/公告公示

驻泰国使馆提醒中秋、国庆假期赴泰中国游客注意旅行安全

发布时间:2023-09-28   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特大

  近期,泰国政府宣布自今年9月25日至明年2月29日期间对中国赴泰游客实施免签政策。中秋、国庆长假临近,不少同胞选择赴泰观光旅游,为确保旅游期间平安健康,驻泰国使馆谨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
  1.行前检查好个人护照,建议购买境外旅游意外保险

  根据泰政府对中国游客入境最新规定,免签入境的中国游客在泰停留期每次不得超过30天。请提前安排好在泰行程,检查护照有效期,确保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且无明显破损,以防入出境受阻。为避免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高额医疗费用,建议广大赴泰同胞根据自身情况,提前购买合适的境外旅游意外保险,让出行多一份保障。

  2.遵守泰入境规定,请勿从事与旅游目的不符的活动

  根据泰国入境规定,每名游客仅允许携带1条烟(200支卷烟或250克烟草)和1瓶酒(不超过1公升)入境(包括机场免税店内购买的烟酒)。不得携带生肉或火腿肠、培根等肉制品以及新鲜水果、蔬菜和植物种子、电子烟等入境泰国,在泰携带、使用、进出口、销售电子烟均属违法行为。如系免签入境旅游,请勿在泰从事非法打工等与旅游目的不相符的活动。

  3.在泰期间妥善保管护照,与家人保持通讯畅通

  行前告知家人出行日程,抵泰后及时通过短信、微信、邮件等方式将所住酒店名称、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告知家人。旅行期间与家人、亲友保持联系,及时报平安。妥善保管护照等证件,提前准备复印件或拍照留存。如护照丢失,请及时与使领馆联系补办旅行证件。

  4.注意涉水、交通安全,避免意外伤害

  如在海边游玩,请注意红旗警示,红旗表示不可下水,请勿以身试险。请谨慎选择浮潜、海底漫步、海上摩托、乘船出海等涉水项目,量力而行,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听从专业人士指导。注意下水安全,处于空腹、饱餐、醉酒、极度疲劳等身体状态下勿冒险下水,在酒店泳池游泳请注意营业时间,确保有同伴或救生员在场,避免独自下水。

  泰车辆右舵左行,车速较快,过马路时请注意避让。乘坐大巴、面包车或出租车时,务必系好安全带,看管好随身物品。谨慎选乘“摩的”、嘟嘟车等交通工具。在泰租驾摩托车、汽车必须持有泰国驾照或国际驾照,租赁时请勿将护照等身份证件抵押给商家。

  5做好防护,守护健康安全

  请赴泰同胞注意防范登革热、新冠病毒等疫病,做好个人防护,在人员密集场所请戴好口罩,谨防蚊虫叮咬,如出现发烧、咳嗽、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,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。

  赴泰同胞在旅行期间,如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请及时报警并联系驻泰使领馆寻求协助。

  联系电话:

  泰国报警电话 191

  泰国急救电话 1669

  旅游警察热线 1155(含中文服务)

  泰国移民局电话 1178

 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(24小时):

  +86-10-12308

  +86-10-65612308

  驻泰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  02-245-7010

  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  081-882-3283

  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  081-766-5560

  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  080-936-6070

  驻普吉领办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:

  094-595-6158

  (来源:领事直通车)

网站地图| 联系我们

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办

苏ICP备09024546号  公安备案号:32021102000707  网站标识码:32020000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