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
发布时间:2024-11-01 09:33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默认 大 特大】
- 信息索引号
- 014006796/2024-00025
- 发文日期
- 2024-11-01
- 公开日期
- 2024-11-01
- 文件编号
- 公开时限
- 长期公开
- 发布机构
- 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- 公开形式
- 网站、文件、政府公报
- 公开方式
- 主动公开
- 公开范围
- 面向社会
- 有效期
- 长期
- 公开程序
- 部门编制,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
- 主题
- 对外事务--其他
- 体裁
- 其他
- 关键词
- 外商,外资,涉外
- 文件链接
- 内容概述
-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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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党中央、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,发布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,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,全国范围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,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为更好回应各界关注的问题,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此作了解读。
一、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修订的重要意义
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,要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,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,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,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,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商务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一道,会同有关部门,在广泛听取各地方、跨国公司、商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修订出台了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,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。
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,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,有助于我国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,打造更加开放、更富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;是提升引资规模和质量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、高新技术等领域,持续优化引资结构,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;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,在更大范围实施内外资一致管理,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水平,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积极动力。
二、商务部对于落实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的工作考虑
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(负面清单)(2024年版)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商务部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地方,严格遵照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,做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后的贯彻落实工作。我们将加强新开放举措宣介力度,同时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密切跟踪了解实施效果,确保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,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管理,切实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,实现用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深层次的改革、推动高质量发展,让更多跨国公司分享投资中国机遇,让更多外资企业安心在中国长期经营发展。